每當航空公司、保險公司、海關喊出,我們是根據國際慣例指定的規則時,我們都不禁要問,收錢的時候和人家接軌,提供服務以及具體執行的時候,為什么完全是另外一種標準?早點攤賣面條非要和外國大酒店價格接軌,可您好歹也扔幾個蝦仁進去吧,拿個榨菜就把我們打發了,最可悲的是咱們這只有早點攤,沒有大酒店,我們沒有選擇的權利。
用上廉價正品有多難
放下面條,咱們還是來看 iPad 。我想大家都明白,不論我們在哪里購買的iPad,他都是我們作為一個守法公民、一個納稅人擁有的合法財產,它的價格是由我們的購物行為決定的。也就是說,我是花4000元買的,那它就是4000元的價值,花3000元買的就是3000元的價值,有合法的商業發票作為依據。海關沒有任何權利越俎代庖,幫我們規定它的價值,強加認定。
海關制定了規矩,那么所有旅客都必須守規矩,不守規矩的后果很嚴重。問題是,作為規矩的制定者、執行者以及受益者,海關自身應該先守規矩,立規矩者首先沒規沒距,甚至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認的道德、常識,這種規矩如何讓人甘心遵從。我們都知道iPad不同配置版本的價格是相差很大的,高配置的價格超過六千元,但是消費者購買最多,出貨量最大的確是16G的低配版本,售價不到4000元。海關用少數高配產品的價格去平均大多數低配版本的價格,結果不多不少剛好達到繳稅標準5000元。
以此類推,有外出購物習慣的朋友們一定要注意了,盡量少買一些,誰知道這種平均會不會被大規模推廣,下一個達標產品會不會是一個塊電子表(和勞力士平均)、一根圓珠筆(和派克筆平均)、一根系頭繩(和鑲鉆金項鏈平均)?
攜帶多部未申報iPad入境是很危險的
既然口口聲聲說超過5000元的商品要課稅,還是根據國際通行準則,符合的是國際公認的稅收辦法,那就來一起看看其他國際是怎么做的。沒錯,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會對超過價值人民幣5000元(不同國家會根據匯率換算)的商品課稅,有些國家的起征標準甚至要更低,但是課稅范圍是超出5000元的超額部分,而不是對商品全價進行征稅。并且認定商品價格的依據也是商業發票,兩相對比,何須更多語言。